排污许可证申报
.区域风险评估
.碳中和咨询
.环保管家
河南绿色产品企业申报评价中心机构-省基本建设科研院
绿色制造类申报企业主要包括:
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
利好:
1.可提高绿色示范企业形象、度和影响力;
2.有助于提升企业对绿色制造的管理水平,实现绿色和可持续发展;
3. 可作为企业重污染天气不限产的加分项;
4.可以享受国家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绿色信贷、政府优先采购等相关政策扶持享受国家和省级、市级奖励资金;
5.可作为企业绿色集成改造升级的基础,享受后期更大的实惠。
绿色制造类绿色制造类奖补措施——省级:1.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质量、制造业单项、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型制造、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领域试点示范或称号的企业(项目、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2.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绿色工业园区,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3.对经省认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新模式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绿色制造类奖补措施——郑州5.对列入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绿色数据中心、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能效、水效、资源综合利用“领跑者”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对列入绿色设计产品、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能效之星”产品目录、国家工业节水工艺技术装备目录、国家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再制造产品目录的企业,按照产品类别(同一产品的系列产品不重复奖励)给予50万元一次性的奖励。对新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单项”企业、“单项”产品的,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列入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绿色数据中心等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河南绿色产品企业申报评价中心机构-省基本建设科研院。
绿色制造类奖补措施——新乡对获得星级企业的工业企业由市政府命名为“新乡市星级工业企业”,各级各部门在各种政策支持上,向市星级工业企业进行倾斜,各级金融部门优先对星级企业融资给予支持。对每年度获评为市三星级以上的工业企业予以奖励,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具体奖励标准为:五星级30万元、四星级20万元、三星级10万元;对新评入企业和晋级企业予以10万元奖励;企业同时获得以上两项奖励的,按奖励金额高者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二十一)支持水泥行业结构调整。鼓励优势企业整合资源,依法提高产业集中度。支持企业开展重大技术攻关,采用**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水泥终端产品。鼓励无熟料直供水泥企业转型,提升产能利用率。对成功列入河南省绿色建材生产综合基地的水泥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十三)支持推广绿色建材。对获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企业,每项产品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十五)对获得国家能效、水效“领跑者”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该文件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到2024年12月31日截止。1.对获得认定的、省级绿色示范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质量、制造业单项、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型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制造业头雁企业等领域试点示范或称号的企业(园区、项目、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2.对经省认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新模式项目,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以上支持政策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九)对获得认定的、省级绿色示范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质量、制造业单项、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型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领域试点示范或称号的企业(园区、项目、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十一)对获得认定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绿色工业园区,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本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2023年12月31日截止。绿色制造类奖补措施——洛阳加大绿色化改造支持力度:
获评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市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绿色设计产品目录、能效水效“领跑者”等领域获评国家、省级荣誉的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绿色制造类奖补措施——鹤壁市四、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
13.对经省认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新模式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14.对经省认定的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
五、鼓励争创、省级试点示范
15.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领域试点示范或称号的企业(项目、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16.对获得省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领域试点示范或称号的企业(项目、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17.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绿色工业园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六、加快中小企业发展
对新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截止。
河南绿色产品企业申报评价中心机构-省基本建设科研院
绿色制造类申报流程
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
1.企业进行自评价,出具《自评价报告》;
2. 委托第三方机构现场评价,出具《第三方评价报告》;
3. 评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递交地市工信局,由地市工信局进行初审,然后推荐至省工信。
4. 省工信厅进行评估确认,并向国家工信部推荐评估名单;
5. 国家工信部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审核等环节确定名单。
绿色产品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只需自评价。
绿色制造类申报评价中心机构公司单位
河南省基本建设科学实验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基本建设科研院”)组建于1992年,属河南省建设厅原二级机构 ,注册资金6000万元,总部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 路10号。研究院持有国家工信部、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人防办及省发改委、住建厅、司法厅、测绘局等批准的相关资质及行政许可十余项,是从事建设工程、工业企业、环境工程全生态链、全生命周期技术服务及相关软件开发、产业链电商平台运营管理等的综合性技术服务和科技研发的科技型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河南省行业企业、中国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AAA级机构。
其业务范围涵盖:
.见证取样检测
.主体结构检测
.植筋拉拔承载力检测
.建筑安装电气、水暖材料检测
.屋面防渗漏检测
.绝缘电阻检测接地电阻
.建筑节能材料及现场粘接拉拔检测
.建筑门窗六性检测
.土壤氡浓度检测
.材料放射性检测
.室内空气检测
.节能能效检测
.建筑幕墙四性检测
.幕墙材料检测
.幕墙中空玻璃检测
.既有幕墙安全性检查和评价
.钢结构常规检测
.钢结构鉴定性检测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
.地基与基础检测
.地基基础评价
.基础支护
.市政道路工程检测
.城市桥粱检测
.人防门检测
.人防主体违规检测
.人防面积核查
.防化检测
.主体结构违规检测
.安全性鉴定检测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
.基坑监测
.建筑物沉降观测
.土方测量
.测量、测绘检测
.基坑安全性评价
.施工工程质量评价
.设计复核
.建筑结构安全性与可靠性评价
.建筑结构抗震性能评价
.建筑幕墙施工质量评价
.散热器检测
.风机盘管检测
.外墙外保温型式检验
.排烟、排气道检测
.预制构件性能检测
.建筑隔墙用轻质条板检测
.栏杆水平荷载
.预制混凝土衬切管片
.工业节能诊断
.绿色工厂
.绿色产品
.绿色供应链
.绿色园区
.产品碳足迹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温室气体排放核查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污染场地调查
.重点行业绩效分级
.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排污许可证申报
.区域风险评估
.碳中和咨询
.环保管家
.管理体系认证
.服务认证
.产品认证
.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
.能效领跑者等,欢迎新老客户来电咨询。
以上是河南绿色制造类企业申报评价中心机构的详细介绍-由省基本建设科研院提供,包含绿色制造类企业申报评价机构,绿色制造类企业申报评价公司,绿色制造类企业申报评价单位,绿色制造类企业申报评价流程,绿色制造类企业申报评价奖补政策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