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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编制水保(水土保持)方案收费标准|费用|价格-省基本建设科研院
水土保持(水保)方案
根据水利部《关于将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资质移交中国水土保持(水保)学会管理的通知》(水利部 水保 2008
329号)的精神,经研究,中国水土保持(水保)学会同意承接该项工作,并制定了《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资质
管理办法》(试行)。移交过渡期间的具体工作正在进行,学会也将会同有关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现将《水
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有关单位转发辖区内的乙、丙级编制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单位遵照执行。
水土保持(水保)方案内容
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章 总 则
条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资质管理,保障水土保持(水保)方案质量,根
据水土保持(水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将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资质移交中国水土保持(水保
)学会管理的通知》(水保 [2008]32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单位资质 从事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的单位,应申请加入中国水土保持(水保)学会,成为学会的团体
会员单位;按照本办法取得《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资格证书》(以下简称8220资格证书8221);并在资格证书等级
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业务。
第三条 个人资质 从事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工作的人员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参加资质管理单位组织的技
术培训,取得《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人员上岗证书》(以下简称8220上岗证书8221)方可开展工作,同时每三年
至少参加一次知识更新培训。
第四条 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 资格证书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持甲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各级立项的生产建
设项目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的编制工作;持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所在省级行政区省级及以下立项的生产建设
项目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的编制工作;持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所在省级行政区市级及以下立项的生产建设项
目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的编制工作。
第五条 管理主体 中国水土保持(水保)学会负责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资格证书的颁发、降级和吊销等证书管理文
件由中国水土保持(水保)学会理事长签发。
中国水土保持(水保)学会预防监督委员会具体承担资格证书的申请受理、审查、颁发、延续、变更等管理工作;
省级水土保持(水保)学会受中国水土保持(水保)学会委托承担甲级资格证书的初审和乙、丙级资格证书的申请受
理、延续及变更的审查、日常检查等具体管理工作。没有省级水土保持(水保)学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乙、
丙级资格证书的具体管理工作由中国水土保持(水保)学会预防监督委员会承担。
第六条 管理原则 资格证书实行动态管理,总量控制。中国水土保持(水保)学会根据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业
务的需求等情况确定不同时期的持证单位控制总量,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单位,择优发放资格证书。
第七条 征求意见 资格证书的颁发、延续、处罚等应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章 资格证书的申请、审查与颁发
第八条 甲级资格证书条件申请甲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独立法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或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注册资本不少于 500万元(或开办资金不少于 200万元,或固定资产不少于 1000万元)。
(二)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机构持有上岗证书的专职技术人员达 20人以上,其中注册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水
保)工程师3人以上,具有技术职称的 6人以上,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土保持(水保)相关工程类技
术职称。
(三)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机构的专职技术人员中,所学为水土保持(水保)的须有 3人以上,所学为
水利、资源环境和其它土木工程的须各有 2人以上,为概(预)算的须有 1人以上。
(四)持有乙级资格证书 2年以上,近 2年内独立完成并通过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水保
)方案报告书不少于 5个。
(五)有与承担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任务相适应的实验、测试、勘测、分析等仪器设备以及计
算机绘制图设备等。
第九条 乙级资格证书条件 申请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万元(或开办资金不少于 50万元,或固定资产不少于 200万元)。
(二)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机构持有上岗证书的专职技术人员达 12人以上,其中注册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水
保)工程师 2人以上,具有技术职称的 2人以上,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土保持(水保)相关工程类
技术职称。
(三)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机构的专职技术人员中,所学为水土保持(水保)的须有 2人以上,为水利、资
源环境和其它土木工程的须各有 1人以上。
(四)有与承担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任务相适应的实验、测试、勘测、分析等仪器设备以及计
算机绘制图设备等。
第十条 丙级资格证书条件 申请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独立法人,专职从事水利、水土保持(水保)或相关的规划、勘察、设计、咨
询及科研等单位,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或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二)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机构的专职技术人员达 6人以上,
其中注册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水保)工程师 1人以上,持有上岗证书的 4人以上,所学为水土保持(水保)
、水利工程的各 1人以上,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水土保持(水保)相关技术职称。
(三)近 2年内独立完成并已通过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鉴定的水土保持(水保)规划、勘察、设计、咨询以
及科研等成果不少于 5个。
(四)具有与承担小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任务相适应的实验、测试、勘测、分析等仪器设备。
第十一条 定期受理 资质管理单位定期受理资格证书的申请,具体时间提前 3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十二条 申请材料 申请资格证书的单位,在公告确定的受理时间内提出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一)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资格证书申请表;
(二)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三)管理制度(包括机构章程和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
(四)工作场所证明材料;
(五)注册资本、开办资金或固定资产证明材料;
(六)法定代表人任命或聘任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简历、技术职称和身份证明材料;
(七)专职技术人员名单及其、职称证书、注册工程师证书和上岗证书复印件;
(八)近 2年内的业绩证明材料;
(九)主要实验、测试、勘测、分析设备清单及权属证明材料;
(十)资质管理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真实性责任 申请资格证书的单位必须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 省级审核 申请甲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所在地省级水土保持(水保
)学会初步审核(没有省级水土保持(水保)学会的直接报中国水土保持(水保)学会),省级水土保持(水保)学会
应当在 1个月内将初步审查意见报中国水土保持(水保)学会。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所属的单位申请甲级资格证书的
可直接向中国水土保持(水保)学会报送申请材料。
申请乙、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省级水土保持(水保)学会审查(没有省级水
土保持(水保)学会的直接报中国水土保持(水保)学会),省级水土保持(水保)学会应当在 2个月内提出审查结果
并报中国水土保持(水保)学会。
1.0 第十五条 证书颁发中国水土保持(水保)学会自收到甲级资格证书的初步审核意见之日起 3个月内,收到乙、丙
级资格证书申请的审查结果之日起 2个月内,进行审查或复核。对通过审查或复核的,在中国水土保持(水保)生态
环境建设网站和中国水土保持(水保)学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同意颁发资格证
书的,在 20个工作日内颁发资格证书。
第三章 资格证书的延续和管理
第十六条 证书延续 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继续从业的,应在有效期满前 3个月提出资格证书延续申请
。延续申请提供的材料同申请材料。
第十七条 延续条件 在达到申请同级证书条件的前提下,证书管理单位根据日常检查及申请证书延续单位持证期间的
业绩情况,作出延续、降级和不予延续的决定。
第十八条 年报制度 持证单位应每年填写《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资格证书持证单位年度业绩报告表》(简称8220
年度业绩报告表8221),其中甲级持证单位于次年 2月底前报中国水土保持(水保)学会,乙、丙级持证单位于次年 2
月底前报省级水土保持(水保)学会(没有省级水土保持(水保)学会的直接报中国水土保持(水保)学会)。省级水
土保持(水保)学会应于每年 3月底前将本省(自治区、直 辖市)乙、丙级持证单位年度业绩汇总表报中国水土保持(
水保)学会。
第十九条 日常检查 中国水土保持(水保)学会预防监督委员会负责对甲级、省级水土保持(水保)学会负责对
乙、丙级持证单位进行日常检查。
第二十条 日常检查内容 日常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水保)法律法规情况;
(二)遵循水土保持(水保)技术标准规范情况;
(三)单位、编制机构及技术负责人情况;
(四)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工作开展情况;
(五)技术人员的组成、培训及继续教育情况;
(六)设备仪器配置情况。
第二十一条 警告条件 日常检查中,发现持证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其警告处理:
(一)明显拷贝、抄袭其他水土保持(水保)方案技术成果的;
(二)现场勘测不落实或不扎实的;
(三)方案编制质量较差,一次没有通过技术审查的;
(四)水土保持(水保)方案与主体工程设计严重脱节的;
(五)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费用明显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六)一次未按规定报送年度业绩报告表的;
(七)技术审查后拖延水土保持(水保)方案修改完善时间,无正当理由超过 3个月以上的。
第二十二条 整改条件 日常检查中,发现持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 3个月以上、 9个月以内的限期整改,限
期整改期间不得使用资格证书:
(一)质量管理和内部管理混乱的;
(二)方案编制质量较差,两次没有通过技术审查的;
(三)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技术审查后拖延水土保持(水保)方案修改完善时间,无正当理由超过 6个月以上的;
(五)两次未按规定报送年度业绩报告表的;
(六)两年内被警告两次以上的。
第二十三条 降级条件 日常检查中,发现甲级、乙级持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降级或降级延续资格证书:
(一)机构、人员发生变化已不符合取得本级证书条件的;
(二)转包、变相转包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任务的;
(三)方案编制质量较差,三次没有通过技术审查的;
(四)经过整改仍未达到资质管理要求的;
(五)近 2年内承接的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任务不足 4个的;
(六)拒绝报送年度业绩报告表的。
第二十四条 吊销条件日常检查中,发现持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吊销资格证书或不予延续资格证书:
(一)在领取资格证书中弄虚作假的;
(二)转借资格证书的;
(三)因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错误或不当,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灾害或经济损失的;
(四)丙级持证单位经过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
(五)近 2年内持证单位没有承接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任务的;
(六)拒绝接受日常检查的。
第二十五条 再申请限制 被吊销或不予延续资格证书的单位, 3年内不得申请原等级资格证书;被降级或降级延续资格
证书的单位, 2年内不得申请原等级资格证书。
第二十六条 证书变更 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持证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编制机构发生变更的,须在变更
后 2个月内向资质管理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并附变更证明材料。资质管理单位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应于 2个月内
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七条 证书失效 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持证单位依法终止、分立、改制和股权变更的,资格证书自动失效。
第二十八条 证书交回 持证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将资格证书交回中国水土保持(水保)学会。
(一)已申请到上一级别资格证书的;
(二)资格证书被吊销的;
(三)资格证书被降级的;
(四)资格证书失效的;
(五)资格证书到期的;
(六)应当交回资格证书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 条遗失处理 持证单位遗失资格证书,应当在中国水土保持(水保)学会预防监督委员会指定的媒体声
明作废后,申请补发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资质印制 《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资格证书》正本和副本,以及《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人员上
岗证书》由资质管理单位统一印制。
第三十一条 证书衔接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甲级资格证书的,本办法施行后在原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取得乙
、丙级资格证书的,中国水土保持(水保)学会将统一换发新版证书正本和副本。
第三十二条 法律责任 持证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水保)方案不当或错误,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灾害或重大损失的,除吊
销资格证书外,依法追究持证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由中国水土保持(水保)学会负责解释。
许昌市编制水保(水土保持)方案收费标准|费用|价格-省基本建设科研院
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原则
1、符合国家对水土保持(水保)、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水保)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水土保持(水保)法实施条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管理办法》等为依据。
2、根据工程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特征和地质条件,对水土保持(水保)措施的类型、型式、规模、数量、布局等进行
比选,选择技术合理、符合实际的水土保持(水保)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并严格按水土保持(水保)工程设计标准
、规范要求进行设计,使水土保持(水保)设计具有投资省、效果好、易实施的特点。
水土保持(水保)方案中水土保持(水保)报告书与水土保持(水保)报告表的区别?
根据水利部(水保[2019]160号)规定: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
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水保)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在0 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
5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水保)方案报告表。水土保持(水保)方案报告书和报告表应当在项目开工前报
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对水土保持(水保)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征占地面积不足0 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
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水保)方案审批手续,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
作。
编制水土保持(水保)方案【水保报告书、水保报告表】内容
1 1项目基础情况
1 2地理位置及交
1 3项目组成及总体部署
1 4隶属工程
1 5施工组织
1 6土石方平衡分析
1 7 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条件
2项目区概况
2 1自然环境
2 2社会经济概况
2 3土地利用现实状况
2 4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水保)现实状况
3水土流失估计
3 1水土流失成因及流失特点分析
3 2水土流失估计范围及估计分区
3 3工程水土流失估计分析
3 4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危害分析
3 5估计结果及综合分析
4 1水土流失防治范围
4 2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4 3水土流失防治方法体系
4 4水土流失防治方法经典设计
5水土保持(水保)监测
5 1监测点布设
5 2监测内容
5 3监测方法
5 4监测时段及频
5 5监测机构
5 6监测人员及设备仪器
5 7监测制度
5 8实施
5 9监测资料整理分析和结果要求
6 1水土保持(水保)投资概算
6 2效益分析
7实施意见
7 1水土保持(水保)方案方案实施保障方法
编制水土保持(水保)方案【水保报告书、水保报告表】费用/价格/收费标准多少钱
水土保持(水保)方案是由水土保持(水保)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水保)报告表两部分构成,编制水土保持(水保)
方案【水保报告书、水保报告表】费用/价格/收费标准是根据水土保持(水保)的工作量决定,具体需要找省基本建
设科研院的李工咨询。
编制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的相关规定
水土保持(水保)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水行政主管修改的水 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
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办理批准
第四十八条规定,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
、采石等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用,直至验收合格,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元以下罚款。为,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处一千元
以上一-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水土保持(水保)法规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二十定,在水土保持(水
保)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万元以下的罚款。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
第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水土保持(水保)法规定,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按照倾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倒数量
处每立方米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的罚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款;逾期仍不清理的,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
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清理能力的单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法给子处分:位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一)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的生产
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水土保持(水保)法规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水保)方案或者编制的定,拒不缴纳水土
保持(水保)补偿费的,由县级以水土保持(水保)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
缴纳;逾期不缴纳的,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
(二)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部分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可以处应缴水土保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
水保)方案或者补充、持补偿费三倍以下的罚款。
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水保)方案
按照水土保持(水保)法第二二十五条、二十六条规定,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
编制水土保持(水保)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广]审批。未编制水土保持(水保)方案或者水土保持
(水保)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及时履行水土保持(水保)方案变更报批手续。
按照水土保持(水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
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水保)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水保)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
(水保)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具体编制审批要求见《水利部关于进步深化“放管服”
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水保)监管的意见》
(水保[2019] 160号)。
许昌市编制水保(水土保持)方案收费标准|费用|价格-省基本建设科研院
水土保持(水保)方案编制机构公司单位
河南省基本建设科学实验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基本建设科研院”)组建于1992年,属河南省建设厅原二级机构
,注册资金6000万元,总部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 路10号。研究院持有国家工信部、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
理总局、人防办及省发改委、住建厅、司法厅、测绘局等批准的相关资质及行政许可十余项,是从事建设工程、工业企
业、环境工程全生态链、全生命周期技术服务及相关软件开发、产业链电商平台运营管理等的综合性技术服务和科技
研发的科技型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河南省行业企业、中国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AAA级机构。
其业务范围涵盖:
.见证取样检测
.主体结构检测
.植筋拉拔承载力检测
.建筑安装电气、水暖材料检测
.屋面防渗漏检测
.绝缘电阻检测接地电阻
.建筑节能材料及现场粘接拉拔检测
.建筑门窗六性检测
.土壤氡浓度检测
.材料放射性检测
.室内空气检测
.节能能效检测
.建筑幕墙四性检测
.幕墙材料检测
.幕墙中空玻璃检测
.既有幕墙安全性检查和评价
.钢结构常规检测
.钢结构鉴定性检测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
.地基与基础检测
.地基基础评价
.基础支护
.市政道路工程检测
.城市桥粱检测
.人防门检测
.人防主体违规检测
.人防面积核查
.防化检测
.主体结构违规检测
.安全性鉴定检测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
.基坑监测
.建筑物沉降观测
.土方测量
.测量、测绘检测
.基坑安全性评价
.施工工程质量评价
.设计复核
.建筑结构安全性与可靠性评价
.建筑结构抗震性能评价
.建筑幕墙施工质量评价
.散热器检测
.风机盘管检测
.外墙外保温型式检验
.排烟、排气道检测
.预制构件性能检测
.建筑隔墙用轻质条板检测
.栏杆水平荷载
.预制混凝土衬切管片
.工业节能诊断
.绿色工厂
.绿色产品
.绿色供应链
.绿色园区
.产品碳足迹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温室气体排放核查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污染场地调查
.重点行业绩效分级
.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排污许可证申报
.区域风险评估
.碳中和咨询
.环保管家
.管理体系认证
.服务认证
.产品认证
.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
.能效领跑者等,欢迎新老客户来电咨询。
以上是许昌市编制水保(水土保持)方案收费标准|费用|价格的详细介绍-由省基本建设科研院提供,包含水保(水土保
持)方案编制费用,水保(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价格,水保(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收费标准,水保(水土保持)方案
编制多少钱,水保(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内容,水保(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水保(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公司,
水保(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保(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